4.2 编配和声进行
编配要求:
- 和弦与旋律音要协和。和弦与旋律音搭配后,旋律音可能是和弦内音或和弦外音。和弦内音一定是协和的,和弦外音可以简单地在听觉上判断是否是协和的。
- 和声进行的良好性。即每一级和弦的功能以及其前后连接是否正确,总的特点是
稳定 — 不稳定 — 稳定
,具体表现为主 — 下属 — 属 — 主
的功能序列。详细说明如下:
主功能组和弦: VI, I, III
,代表着开始、结束、完成了,有一种「家」的感觉;
下属功能组和弦: II, IV, VI
,代表着跨出一步,有一种「桥」的感觉;
属功能组和弦: III, V, VII
,代表着不稳定、未完成,有一种「外面」的感觉。
这样,和声进行就应该是由主功能组和弦开始,接下属功能组,再接属功能组,再接主功能组。
例如 C 调下,各个和弦归类与连接可以如下图,排列组合可以获得一百多条不同的和声进行: